以下內容為截至2018年10月的資訊
行政區 | 條例規定地區 & 期間(・有限制的地區:限制的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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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代田區 | 【家主居住型(※1)・家主不在型(※1)(管理者常駐之住宅)】 ・文教地區(※2) 、學校周邊:週日中午以後~週五中午以前不可經營民宿 ・上述以外地區(人口密集地區、人口不密集地區):一年180日(法律上限)可經營民宿 【家主不在型、管理人無法常駐之住宅】 ・文教地區(※2)、學校周邊:全天不可經營民宿 ・人口密集地區:(管理者若可即時趕到民宿)週五中午以後~週日中午以前可經營民宿 ※家主不在型的民宿,原則上管理者必須常駐民宿 ※管理者若無法常駐民宿,其常駐地址必須位於民宿地址的半徑700公尺以内、並且滿足在10分鐘以内可以趕到民宿的條件。 |
中央區 | ・中央區全區 :週六中午~週一中午可經營民宿 |
港區 | 【家主不在型】 ・住宅專用地區(※3) 、文教地區(※2):下列期間內可經營民宿:春季(3/20中午以後~4/11中午以前)、夏季(7/10中午以後~9/1中午以前)、冬季(12/20中午以後~1/11中午以前) ・上述以外地區 :一年180日(法律上限)可經營民宿 【家主居住型】 ・無限制地區 :一年180日(法律上限)可經營民宿 |
新宿區 | ・住宅專用地區(※3) :週一中午以後〜週五中午以前不可經營民宿 |
文京區 | ・住宅專用地區(※3)、居住地區、準工業地區、文教地區(※2):週日中午以後~週五中午以前不可經營民宿 |
台東區 | 【家主居住型・家主不在型(管理者常駐之住宅)】 ・全區內:一年180日(法律上限)可經營民宿 【家主不在型、管理人無法常駐之住宅】 ・全區內:週一中午以後~週六中午以前不可經營民宿。※例外:國定假日前一天中午以後~國定假日隔天的中午以前、年末年始(12/30 中午以後~1/4中午以前)可經營民宿 |
墨田區 | ・全區內:一年180日(法律上限)可經營民宿 |
江東區 | ・全區內:週一中午以後〜週六中午以前不可經營民宿 ※例外:國定假日中午以後~翌日中午以前可經營民宿 |
品川區 | ・商業地區&鄰近商業地區以外的品川區全區:週一中午以後~週六中午以前不可經營民宿 |
目黒區 | ・全區內 :週日中午以後〜週五中午以前不可經營民宿 |
大田區 | ・全年度不可經營民宿之地區(紅色區域) (1) 住宅専用地區(※3)、工業地區、工業專用地區 (2) 文教地區、特別業務地區 (3) 流通業務地區 (4) 都市計劃區:平和島地區、東海三丁目地區、田園調布地區、田園調布多摩川台地區、大森西七丁目地區 ・上述以外地區:一年180日(法律上限)可經營民宿 |
世田谷區 | ・住宅専用地區(※3):週一中午以後〜週六中午以前不可經營民宿。※例外:國定假日中午以後~隔天中午以前可經營民宿。 ※『區長認可放寬限制亦不會惡化居民生活環境之區域』的民宿經營日數限制可調整 ・上述以外地區:一年180日(法律上限)可經營民宿 |
渋谷區 | ・住宅專用地區(※3) 、文教地區(※2):配合日本學校的春假、暑假、寒假,以下期間不可經營民宿 (1) 4月5日~7月20日 (2) 8月29日~10月第2個週一的上一週的週三 (3) 10月第2個週一的上一週的週六~12月25日 (4) 1月7日~3月25日 ※例外規定:符合以下任一項、若經認可有機制能迅速對應民宿周邊鄰居、里鄰自治會的投訴者,可不適用上述規定。 (1) 若自己生活的住家,或者民宿管理業者的營業所或事務所位於民宿腹地約100公尺範圍內 (2) 能夠提交證實上述規定的地圖、文件或記載有緊急聯絡電話、其他重要事項的申請書等給渋谷區者 (3) 從事民宿的業主或代理管理者必須加入該區的里鄰自治會或地方自治團體 (4) 從事民宿的業主或代理管理者必須事先就民宿住宅的所在地其他規定等規定,事先當面告知該區的里鄰自治會或地方自治團體 (5) 除前項各規定的內容外,遵守渋谷區條例規定的有關確保能夠迅速對投訴作出反應的必要事項 ・上述以外地區:一年180日(法律上限)可經營民宿 |
中野區 | ・住宅專用地區(※3):週一中午以後〜週五中午前不可經營民宿。※例外:國定假日中午以後~隔天中午以前可經營民宿。 ※例外:家主同居型(寄宿家庭),若經中野區長同意,上述規定地區內也可於平日經營民宿。 |
杉並區 | 【家主不在型】 ・住宅專用地區(※3) ):週一中午以後〜週五中午前不可經營民宿。※例外:國定假日中午以後~隔天中午以前可經營民宿。 【家主居住型】 ・無限制地區 :一年180日(法律上限)可經營民宿 |
豊島區 | ・全區內:一年180日(法律上限)可經營民宿 |
北區 | ・全區內:一年180日(法律上限)可經營民宿 |
荒川區 | ・全區內:週一中午以後~週六中午以前不可經營民宿。※例外:國定假日中午以後~隔天中午以前可經營民宿。 |
板橋區 | ・住宅專用地區(※3):週日中午以後〜週五中午以前不可經營民宿。※例外:國定假日的前一天中午以後~國定假日隔天中午以前可經營民宿 ※家主居住型等,若經認可有機制能迅速對應民宿周邊鄰居、里鄰自治會的投訴者,可不受上述限制。 |
練馬區 | ・住宅專用地區(※3):週一中午以後〜週五中午以前不可經營民宿。※例外:國定假日的前一天中午以後~國定假日隔天中午以前可經營民宿。 ※若建築的大部分土地位在住宅專用地區內,則受上述規定限制 |
足立區 | ・住宅專用地區(※3):週一中午以後〜週五中午以前以及12月31日中午以後~1月3日中午以前不可經營民宿。※例外:國定假日的中午以後~國定假日隔天中午以前可經營民宿。 |
葛飾區 | ・全區內:一年180日(法律上限)可經營民宿 |
江戸川區 | ・全區內:一年180日(法律上限)可經營民宿 |